19988456970

cxswyn@126.com

中文 English
返回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431

区内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及下达资金的通知》,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管理局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对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并完成分级评价的经营主体,按照总量控制、择优支持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一)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二)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通过“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获得《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的经营主体;

(三)具备持续推行“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

(四)申报单位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可能影响“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的法律纠纷;

(五)已获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转化立项支持以及省级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列入补助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申请表;

(二)《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

(三)与“ISO56005”国际标准工作有关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主体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或信用中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7:00。

(二)纸件材料应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应将所有申报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单位名称+知识产权国际贯标补助材料”命名。

(三)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市场监管分局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16642867@qq.com)。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知识产权科

贾贵雄、杨晓雯

联系方式:0871-68163764


 附件: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后补助申请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24日

上一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第四批专利转让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